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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无线+娱乐”到底 三大困惑待解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2402 更新时间:2007-5-18 3:08:01 文章录入:啊祖 责任编辑:啊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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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创新并行不悖 监管与创新的协调,这个看似悖论的观点却是无线娱乐市场最突出的问题。对于无线娱乐市场的监管,包括运营商、信息产业部相关部门从来都没有放松过,有关增值业务市场的监管条例也是层出不穷。不久前,中移动数据部内部达成的“11条”军规,更是令SP们面临一次前所未有的大洗牌和大震荡。这种情况下,SP的业务创新,对各领域的深入挖掘,更加成为了SP生存的法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SP的各项监管措施既是对SP的一次行业规范,更是对SP业务创新的一个变向推动。 一方面,监管的加强将促使SP在内容上下大功夫。在目前SP所提供的内容中,许多还是附加值不高、意义不大的娱乐类产品,而真正和消费者相关的应用服务,或者真正优秀的娱乐产品却太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后以手机游戏(尤其是手机网络游戏)为代表的高端无线娱乐产品、实用性的资讯产品(交通状况实时监测产品、手机地图)等将得到长足发展。 另一方面,SP们在产品上也加强了创新,尤其是不少在技术实现上的突破,大大增强了无线营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无线业务的创新更多地还体现在服务上。腾迅推出的类似手机宠物的QQ宠物、 QQ_ZONE、QQ音乐等增值服务,极大地刺激了用户的消费行为。在业务创新上狠下功夫的SP也就不需要挖空心思进行一些违规操作来欺骗消费者了,同时也能给自己赚来丰厚的利润。 所以,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线娱乐从内容到服务形式,从合作到推广,从运营模式到业务创新,如果找到合适的赢利模式,监管也就变得不那么生硬了。 产业链整合规避风险 在无线娱乐的产业链上,内容资源的拥有者地位越来越突出。运营网络的通信运营商正在逐渐向内容领域渗透,试图缩短内容生产到消费之间的环节。 众所周知,内容是无线娱乐价值的源头,如果没有丰富的内容,无线增值产业就成了无源之水。在消费链条上,移动运营商提供传输通道和收费渠道,SP提供服务,CP提供内容产品消费者为消费的内容产品买单。移动运营商与增值服务提供商进行分成,其中增值服务提供商所得的部分要再与内容提供商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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