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安防行业管理没有一部有关此内容的全国性法律,管理的模式主要集中体现在地方部门的规章或行政性文件等方面,安防市场的飞速发展与当前的管理模式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短短几年之间,各种安防产品的生产厂家几乎毫无限制地增长,安防项目的监督体系和安防管理的人力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管理的需求,造成许多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产品的安防工程能够最终验收,使安防市场呈现出一种基本无序的竞争状态。谁主动遵守规定谁就处于劣势的地位成为这一行业的公开的秘密,严重阻碍了一批致力于安防行业厂家的生存与长期发展。2002年8月1日,作为中国第一部的地方性安防法律《广东安防条例》正式实施,它标志着行业的发展正走向法制化,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外,随着中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安防工程很多是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在同一标准、同一质量、同一服务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但由于中国目前根本就没有界定产品与企业的安防标准体系,造成最低价成为项目中标的最直接的唯一标准,使众多企业根本无法凭借自身的实力参与竞争,再加上安防监督体系不健全,经常造成中标的方案没办法落实。笔者曾经在广州参加一次投标,竟然有一工程商因少报2台DVR主机设备造成价格最低,却中标了,最后自己实在做不了,由采购中心交涉,转交投标中排名倒数第二的工程商来做,这种现实的存在不仅安防人要深思,社会也要深思。
DVR产品目前几乎应用到所有关系民生的行业,从技术上说,主要考虑产品的存储空间与录像的效果,正好适合当前DVR产品的技术特点,激发了DVR产品的需求。从服务的角度来说,各使用方在技术满足的前提下,更强调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可靠性与长期性,这也是所有市场客户共同关注的问题。可以说,目前的DVR市场还不是规范的产品化市场,而是决定于终端用户对一体化环节认可的市场。所以,在实际的运作中,更多的市场行为主要集中到工程商、集成商和产品商致力于赢得终端用户的信任上,而缺乏按照统一市场规范标准的运作,况且市场中也根本就没有标准可言。最终用户在这种形势下根本无法看到选择产品的标准,只有更多地依靠自身的意识倾向来决定,造成当前安防市场非常混乱。可能您也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那个公司就几个人,居然中了那幺大的标"。
既然这一市场存在着这样的外环境,那幺DVR市场的内在环境又是怎样的呢?前面曾经给DVR企业做了简要的分类,接着看一下其内环境形成的DVR市场的怪现象。贸易型企业占DVR生产厂家的90%之多,其企业的核心产品是通过采购的板卡、电脑配件与OEM软件组装而成,企业的成本基本上是可控成本,决定了贸易型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只能是价格。众多的贸易型企业之间只能依靠各自认同的价格优势进行市场的争夺,造成DVR市场的价格恶战不断升级。同时,作为技术生产型企业为了能够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与降低硬件生产成本参与市场竞争。由于这一领域的生产型企业存在不同的经营模式,有的企业以销售板卡和软件为主,技术升级与成本降低的同时又为贸易型企业的价格竞争提供了再生资源。还有许多企业为了取得价格上的优势,铤而走险,使用旧的电脑配件,使用侵害知识产权的板卡,甚至直接违法经营。再加上当前基本上是最低价中标的外部环境,DVR市场的价格竞争只会使许多企业走向不归之路,DVR市场纵向价格也会逐步透明,真真假假,一见分明。
DVR产品价格战的存在是内外环境的现状所决定的,作为这一产品的消费者是决定其最后发展归宿的宣判者。在2003年7月湖南中行的投标中明确规定,自己装机的工程商自动废标,开始了对不规范贸易生产型企业的市场限制。随着市场发展的深入和消费者对这一技术产品与行业的了解,通过DVR价格运作想成功的机会将不复存在,DVR生产企业会向规范化的方向稳步发展。价格的竞争逐步发展为服务的竞争,DVR的龙头企业才能真正形成,中国的DVR产品才能形成规模化经营,在政府的支持下,实现国际化运作。回首DVR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状况,一切离奇的市场现象应该引起安防创业者的深刻反省与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