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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提出住宅小区智能化分类标准类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589  更新时间:2007-7-29 17:24:10  文章录入:啊祖  责任编辑:啊祖

国家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提出了关于住宅社区智能化的基本概念,即:
  ●住宅小区智能化是利用4C(计算机、通信与网络、自动控制、图形显示)技术,通过有效的传输和网络,将多元信息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与安防、住宅智能化系统集成,为住宅设计的服务与管理提供高技术的智能化手段,以期实现快捷高速的超值服务与管理,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建设部住宅产业现代化办公室最近公布了住宅小区智能化示范工程技术的具体要求,根据技术的全面性、先进性分为普及型、先进型、领先型三类。各开发建设单位申报时可任选一类。

 普及型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住宅小区有计算机自动化管理中心;
2)水、电、气、热等自动计量、收费;
3)住宅小区封闭,实行安全防范系统自动化监控管理;
4)住宅的火灾、有害气体泄漏等实行自动报警;
5)住宅设置紧急呼叫系统;
6)对住宅小区的关键设备、设施实行集中管理,对其运行状态实施远程监控。

 先进型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实现普及型的全部功能要求;
2)实行住宅小区与城市区域联网、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3)住户通过网络端实现医疗、文娱、商业等公共服务和费用自动结算(或具备实施条件);
4)住户通过家庭电脑实现阅读电子书籍和出版物等(或具备实施条件)。

 领先型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实现先进型的全部功能要求;
2)实现住宅小区开发建设HICIMS技术。实施住宅小区的现代信息集成系统,达到住宅小区建设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有效管理、改善环境的目标。增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力度,保障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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